一品江山

作者:三戒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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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陈恪出现在考场,尽管考纪森严,举子们还是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只是这位凯旋的英雄,脸色蜡黄蜡黄,站在那里晃晃悠悠,让人担心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这还能考试么?’举子们担忧的望着他。

    给众人一个‘安心’的眼神,陈恪一屁股坐在座位上,望着面前的试卷,他才知道,原来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但马上就不感觉幸福了,因为头昏脑沉、涨得厉害,他脑子一片浆糊。这种状态怎能答卷?他只好先看看考题……会试的考题承唐及五代之制,进士科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与乡试基本相同,在庆历新政时,曾改过三场制,但因为新政夭折,未及施行。

    把诗赋论策丢到一边,陈恪先答起了帖经墨义,这相当于后世的客观题,不需要动什么脑子,照本宣科即可。不过这些平时答起来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的考题,陈恪也不敢直接往卷子上答……他实在不放心自己的精神状态。

    到了天黑,他才将将把帖经墨义答完,这时候,别的考生已经了完成了大半,大都只剩几道策论留待明天慢慢斟酌了。

    考官一喊停,陈恪放下铺盖,倒头便睡,别人还没从考试状态中出来,他便已经鼾声如雷了。

    又是一夜无梦的猛睡,直到第二天监考官摇铃,他才醒过来。考生们出去洗脸时,同屋的举子们苦笑道:“你老兄昨晚的呼噜,能把屋顶掀翻。”

    “抱歉抱歉。”陈恪深感歉意道:“等考完了请诸位吃饭。”

    众人还要说话。被考官一顿喝斥,赶紧草草擦干脸。回考场坐着去了。

    坐下后,陈恪感到肚子咕咕直叫,反而有些高兴,这至少说明,自己已经恢复知觉了。便拿出干粮一边嚼着,一边看自己昨天答得题。一看之下,不禁暗暗脸红,怎么这么多错?

    赶紧飞快的修改一遍,誊抄到卷子上。

    待把客观题答完,便剩下诗赋论策八道。距离交卷还有一天多的时间。但冬日天短,晚上又不能点蜡烛,实际上,也就还有五六个时辰可用。想要精雕细琢是不可能了,只能提起笔来。就往稿纸上写。

    好在连续睡了两觉,他的脑子要灵活一些了,总算还能应付过去。除了飞速的构思文章,剩下一点精力,就是注意避讳了。至于遣词造句,完全是靠本能,哪还有推敲的余地。

    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强烈的认同‘逝者如斯夫’这句话,只恨时间不够用。似乎只是一低头、一抬头,就已经天黑了。

    这时候,别人差不多都已经答完了卷子,而陈恪,还有三道策论没写呢。

    结果整整一晚上,他都没合眼。在心里反复推敲这三篇策论。等到了下半夜,三篇文章已经成竹在胸了,但陈恪还是不敢合眼,生怕睡一觉起来又忘了。

    就这样一宿的碎碎念,天刚蒙蒙亮,他就一骨碌爬起来,赶紧把心里的文章写下来。

    等到三篇策论都写出来,距离考试结束还有一个多个时辰。陈恪才松口气,回头看看自己写得文章……顿时脸红不已,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啊,跟白话文差不多了。后三篇策论还不错,毕竟经过一宿的推敲,可之前的诗赋,还有头两篇策略,就实在是惨不忍睹了。…,

    修改是来不及了,他赶紧提起毛笔来,往卷子上誊抄,捎带着稍稍修改了一些遣词造句,但也仅此而已,改变不了文章粗疏不堪的本质。

    好文章都是穷心极力推敲出来的,这话一点不假,也许苏轼那样的大才子,可以下笔生花,反正陈恪是做不到。何况他现在,也还不及多想,按时答完卷子才是第一位的。

    几乎是他一搁下笔,考试结束的钟声就响起了。陈恪把卷子吹干,满心的如释重负,至于考成啥样。去他娘的听天由命吧!

    交上卷子去,从考场出来,便见五郎和宋端平等在门口。一个接过他的考箱,一个去扶他。

    陈恪摇摇头,挤出一丝笑道:“没什么,我还能走道呢。”

    “那就好,”宋端平叹口气:“听考官说,你把整本《五经全注》默写出来,才得以来考试的。你怎么可能写得完呢?”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写完的,”陈恪摇摇头,不愿提起那段不堪的回忆,他从书箱里摸出一把鹅毛道:“不过没有这个,我肯定是写不了那么快。”

    这是一赐乐业人自制的鹅毛笔,是他们从家乡带来的。陈恪一直深感毛笔字写字太累且慢。很多用不着讲究书法的情况下,用毛笔写字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甚至想自制钢笔,但实在是不知道,那玩意儿该用什么材料,怎么打造。

    当他看到钱号里的一赐乐业人,都用鹅毛笔来记账时,自然见猎心喜,跟他们学习起如何使用这种笔来。

    一赐乐业人的鹅毛笔,都是取自成年鹅左侧翅膀最外层的五根羽毛,因为其生长的角度,恰好符合右手写字者的握笔习惯,而且最为坚韧。他们将鹅毛脱脂,然后在根部斜切一刀,弄出一个小尖。再用小刀在笔尖中间划一道缝,并且把缝的顶端钻成一个眼。这样写出来的字体较粗,看起来和毛笔字有些类似。

    且因为‘毛细管’作用,笔管可以自动吸水存水,熟练之后,蘸一次墨可以写百多个字,比毛笔要省事儿多了。一赐乐业人还制造了一种铜管,将鹅毛笔插进去,便可固定住,使写字的手感十分接近后世的钢笔。因此陈恪上手极快,熟练掌握后,写字速度一下提高了数倍,这就是他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之利器。

    而且这对他考试的帮助也极大。尽管最后落在卷面上的,必然是工工整整的毛笔字,但其实考试时,大量的时间,是在草稿纸上写字的,用鹅毛笔,可以大大减少书写时间,不然陈恪真没法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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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主考之前知道你有鹅毛笔么?”这种笔,宋端平也试过,但是不习惯,他还是喜欢用毛笔写字。没想到,还真是速写的利器呢。

    “……”陈恪摇摇头。

    “那他岂不是想把你往死里逼?”宋端平震惊道:“要是没有鹅毛笔,你可能到现在还没默写完呢。”

    “他本来就是这么想的。”陈恪幽幽道:“想用这种方式把我挡在考场之外。”

    “为什么?”五郎瓮声瓮气道,他早就气炸了肺:“他为什么要害你?”

    “我不怨他,谁让我闹考在先呢。”陈恪自嘲的笑笑道:“这次会试毕竟被我搅乱了,如果不惩罚我,还让我轻易进去考试的话,以后考生稍有不顺,便会闹考,朝廷法度何在?他是想用我来杀鸡儆猴的……”说到这,陈恪的脸上,也流露出淡淡的怒意道:“只是这手段,实在太阴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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