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

作者:孑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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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二章三年蝉鸣

苍茫的天空下,绿如碧毯的野象原上矗立着一座雄城,轩辕将之称为龙城。

这所龙城指的不是城池本身,描绘的却是这座城池如同巨龙蜿蜒般的城墙。

五年以来,轩辕没有太在意城池的内部建设,而是将所有的气力都用在了城墙的修建上,尤其是面对常羊山这一边的城墙。

阴雨过后,黛色的城墙矗立在绿草上,如果从远处观望,绵延超过三十里的城墙,真的如同一头盘踞在野象原上的长龙。

就在这道城墙后边,居住着轩辕部最核心的五大部族,也是装备最精良,作战最彪悍,对轩辕最忠心的五个核心部族。

这五个部族与轩辕部其余羁縻部族不同,他们是直接隶属于轩辕个人统领。

就在云川在常羊山大兴土木,将多余的物资转化成可以长久保存的实体财富的时候,轩辕针对云川部的行为,在他的核心五部族推行了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六道禁令,要求官员节简朴素,反对奢靡。

并且创造性的提出以德治国,“修德振兵”,以“德”施天下。

云川对轩辕提出来的六条禁令的评价很高,认为这该是一个负责人的王必须要做的事情。

至于,云川部就算了,如果他们部族再发布这样的禁令,仓库中的粮食就会腐烂,丝绸就会腐烂,毛皮会被虫子啃食,其余的物资也会被时间一点点的腐蚀掉。

当所有的野人部族都在向云川部提供物资,并且希望从云川部获取更多收益的时候。

云川部需要让族人全力消费,而不是厉行节约。

云川部如果不能把周边部落涌入常羊山城的物资消化掉,整个大河上游部落区域,将不会再有什么商业。

轩辕带领着他的核心五部族一年又一年的等待着来自云川部雷霆般的进攻。

可惜,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云川部的商队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的进出他们认为固若金汤的龙城,用常羊山丰富的手工产品,换走他们的粮食,皮毛,丝绸,美玉以及他们能生产的任何东西。

猛士们保家卫国之心可以高强度维持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即便是睿智如隶首,也觉得把原本可以参与到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力量白白的消耗在龙城的城墙上,是一种莫大的浪费。

蹉跎了三年时光,猛士们对云川部的警惕之心已经被消耗的干干净净。

没人认为云川部的骑兵会突然出现在龙城之下,没有人会认为云川部的巨人武士会挥舞着巨锤出现在龙城之下。

事实上,云川部在这三年的时光中,比任何一个部落都要安静,只要那些部族长们没有伤害到云川部的利益,他们没有进犯任何一个部族。

云川仅仅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思考问题的方式,自己的文字,自己的音乐,自己的诗歌,自己生产的商品,传送给了那些极度需要进化的野人部落。

云川部的骑兵在大地上奔驰,他们夜以继日的在人类生活的区域的边缘与野兽作战,与食人者战斗。

云川部的智者正在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并且将他们在云川部学到的所有东西无私的教授给任何一个想要学习的人。

云川部的商贾们坚持不懈的将云川部生产的精美商品,输送到他们能抵达的任何一个野人部落。

到了这个时候,轩辕苦心孤诣组织的雄兵毫无用处,他们拼尽全力修建的高大城墙,除过让大地多了一道奇观之外,毫无用处。

轩辕,蚩尤两部最美丽的女子希望能嫁到富裕的常羊山城,轩辕,蚩尤两部新一代的猛士希望能够加入到云川部的商队,并且保护商队走遍大地。

每一个傍晚,轩辕都站立在龙城的城墙上眺望远方,他很希望云川能亲自来到龙城与他一战。

每一天,他都在失望中用他斑驳的灰白头发盖住面容才能进入睡眠——他觉得,云川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蚩尤部的大湖城在云梦泽波涛的拍击下已经长满了青苔,这座被蚩尤倾注了太多,太多心血的雄城如今快要变成一座空城了。

蚩尤很希望自己的族人向大湖城迁徙,可惜,从大湖城向大河上游之地的迁徙之风,已经不是他这个族长可以决定的。

——因为,云川部认为,大湖城太远,每一次行商几乎都是一场场艰难的探险,云川部死亡在行商路途的族人已经多的让云川部无法承受,所以,他们停掉了这条行商路线。

“气蒸云梦泽,波撼大湖城!”

云川高度赞美了这座消耗了将无数野人生命才修建好的城池,然后就把它交给了猴子统治。

整整三年,云川部做了很多很多事情,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干,他们只是在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每一天,对云川部人来说,都是极为平凡的一天,普通的一天,可就是这些平凡,普通的一天天,让云川部早早变成了一个无敌的存在。

无敌的生活绝对是寂寞的。

尤其是当常羊山上整日雷霆不断的时候,大河上游之地就平安的令人发指。

云川部的人知道,那是自家族长在开山劈石,修整常羊山,准备把这座山彻底的给修建成一个更加方便族人生活的好地方。

外族人的人则在不断地脑补云川手握雷电开山劈石的模样。有人将云川当成了神王,有的人则把云川当成了魔王。

不管是神王,还是魔王,只要他手握雷电,他就是这片大地上独一无二的王。

总体上来说,构成王的要素主要就是力量,尤其是原始人的王,力量的要素至少占到了九成以上。

点燃火药开山劈石的人不是云川,不是阿布,不是夸父,更不是小苦,小鹰,狱滑,女咆他们这些人。

而是——精卫。

帮助精卫干这些事情的人是十六个身材巨大的巨人,十六个女巨人。

之所以是这些人,主要是这些人足够笨。

云川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群笨蛋,这些人因为笨,所以,就算是云川当着她们的面拿出来了火药,以她们的脑回路,还是坚定地认为,那些能把石头炸开的火光,黑烟,依旧是族长施放的,绝对跟那些黑色的粉末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何况,云川早就把那些火药装在一个个粗大的竹筒里了,在那些女巨人的认知中,竹子一般是大象跟熊猫喜欢吃的食物,也是能用来盖房子的材料,跟开山劈石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让精卫掌握火药的制作技术,完全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火药这种东西作为云川征服蛮荒,改造蛮荒最重要的武器,仅仅他一人掌握是完全不对的。

而精卫也喜欢开山劈石……她喜欢看到一块巨石在她亲手点燃火药之后迅速四分五裂的样子。

至于,那些女巨人用钎子在石头上凿洞,再把装满火药的竹节一点点塞进去的场面视而不见。

每当一块巨石,或者一段崖璧在一声轰鸣过后裂开或者坍塌下来,云蠡看向母亲的目光就充满了崇敬之意,尽管他也知道火药是怎么锻炼成的,却从来没有上手点燃过一次火药引线。

所以,火药是云川部王族的秘密,也是王族统治云川部的一个基础,云川不允许除过他们一家三口之外的任何人掌握火药的秘密,即便是他疼爱的小公主也不能知道。

常羊山是一座地质结构非常稳定的石头山,正好可以让火药在这里起到很好的雕凿作用。

云川部新一期的改造常羊山的行动,远比前几次来的更加激烈。

主要是云川部的粮食,物资已经积累到了一个极限。

粮食如果不能在短时间里迅速化作投资,就会有大量的粮食以及物资腐坏。

这些东西留在部族里基本上没有任何的作用,需要将这些从族人口中抠出来的好东西,再还给族人,顺便用这些东西购买一下他们的劳动力。

三年间,云川部终于从一个人口不足五万的中等部族变成了一个拥有十万以上人口的超级部族。

常羊山城也从一个小小的城镇,变成了一座真正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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