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取额度
1、普通租房提取
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可以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相当于100%提取;
2025年11月1日起,租房提取将按80%提取,提取额度=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可提取月份。需注意:在此期间提取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时段的,按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的65%计算。
2、多子女家庭提取
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3、承租公租房家庭提取
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若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无房产的,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