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但为君故 5
这艘船还是北冰洋上最大的赌船时,爱抽雪茄的赌客们很喜欢聚集在这里,抽抽雪茄,看看老电影。如今格局依旧,只是落满灰尘。
恺撒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抽支雪茄享受独处,他释放了“镰鼬”,倾听着来自上层船舱的动静。
这个言灵很适合用来窃听,即使敏锐如阿巴斯,也难以觉察到隔墙有耳。
恺撒本不该怀疑阿巴斯,他和那个男人算是朋友,尽管也有相互较劲的时候。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回忆,如果最后证明阿巴斯真的不存在,那连恺撒都会觉得人生有点虚幻。
回想伊斯坦布尔的那个雨夜,他也是这样放松地坐着,一再地举起盛满茴香酒的酒杯,而对面那个男人笑一笑就一饮而尽,每个笑容都历历在目。是说那个温暖的雨夜其实并不存在?还是说那天夜里他只是对着空气举杯,对面的座椅上也像此刻这样空空如也?
可恺撒也不得不承认阿巴斯身上是有疑点的,他没有家庭也没什么朋友,他的过去无法考证,而他又是那么地勇敢、坚定和自律,连中世纪骑士中的男主角都没有他那么完美。
人类真的可能那么完美么?连恺撒也不敢说自己完美,他会有骄傲的一面、任性的一面、浮华的一面……但阿巴斯是任谁都挑不出错的,他安静下来的时候像个与世无争的僧侣,行动起来就像出鞘的利刃,绝不向任何邪恶妥协。他还无欲无求,对漂亮姑娘都没有流露过兴趣。
恺撒甚至觉得把他送去梵蒂冈呆几年他一定能选上教皇,由他来代行上帝的意志,恐怕连上帝也只有说,“你办事我放心。”
让恺撒意外的是施耐德也存有同样的怀疑,在阿伯丁两个人有过一场短暂的交谈,施耐德希望恺撒能时时刻刻地盯住阿巴斯,并且不能让阿巴斯觉察。
“也许有些时候,整个世界都错了,对的是一个疯子。”施耐德是这么说的。
所以恺撒才会尾随阿巴斯离开图书馆,他始终在阿巴斯的下一层船舱,跟着阿巴斯的脚步声移动。
冰风暴忽然袭来,尽管al号上游荡。他漫步过赌场大厅,在厨房稍作停留,穿过健身房,再去往那间奢华的圆形舞厅,那里跟恺撒所处的雪茄房一样,除了满地轻尘,什么都没有。
完全无法搞清楚阿巴斯的目的地,感觉他根本就没有目的地。他的行为模式就像一个幽灵,一个多年之前死在这条船上的幽灵,一直在寻找返回自己船舱的路。
不只是今天,阿巴斯一直在做这件奇怪的事,夜深人静的时候——尽管北极圈里并没有绝对的昼夜之分,但船上还是会有时钟,方便大家按时作息——鬼魅般地出没于yamal号不同的船舱。
这种行为模式很像猫。曾有人给一座小镇上的所有家猫挂上定位器,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能自由行动的家猫——它们的主人会在墙壁上特意留供它们出入的小门——都会在深夜里悄无声息地离开住处,在镇子周围漫步上好几个小时,巡视它们自定义的庞大领地。一个萌软可爱的小猫甚至会每晚走上30英里,去附近山顶上的某棵树上蹭蹭,留下自己气味,宣布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
但阿巴斯显然不是家猫,那是整个卡塞尔学院公认为猛虎的男人,他半夜不睡四处游荡是为什么?
恺撒最初怀疑他是想记住船上的地形,如果你确定会在某个战场上和敌人决战,那么提前记住地形的每个细节是至关重要的。而这艘船有多达数百个船舱,地形复杂得像是迷宫。
可是再一想还是不对,阿巴斯从来不去那些有人的船舱,比如轮机舱和核反应舱,这些舱可远比他经常游荡的赌场和客房区重要。
而且舱位分布图就挂在雷巴尔科的船长室里,阿巴斯只需去找雷巴尔科的时候偷偷拍张照就行了,根本不必用自己的脚掌丈量船上的每一寸空间。
今天也是这样,直到jinru某间舱室之后他才停止了游荡。那间舱室就在恺撒的正上方,恺撒在吸烟室里坐了足足半小时,脚步声再也没有响起过,但毫无疑问阿巴斯滞留在那间船舱里,因为一直都能听到他强有力的心跳声。
焦躁渐渐地累积,累积到恺撒忍不下去的时候,他起身离开吸烟室,无声但迅疾地来到上一层船舱。阿巴斯的心跳声从走廊尽头传来,那里有一扇沉重的舱门。
恺撒握了握插在腰后刀鞘中的“狄克推多”,缓步上前,猛地推开那扇门。
恺撒愣住了,舱门背后是一间面积巨大的阳光厅,有着弧形的玻璃穹顶,原本可能是供客人们喝下午茶用的,如今座椅都被撤空,只剩下米白色的大理石地板。尽管正航行在冰风暴里,阳光厅中的亮度仍然远高于大多数船舱,甚至有点晃眼的感觉。
看到恺撒进来的时候阿巴斯的眼神有点惊慌,倒不是别的,而是他手里那袋奶酪球没地方藏。这家伙居然独自坐在阳光厅的地板上,头戴耳机听歌,往嘴里一颗一颗地丢奶酪球——一种奶酪混合面包糠炸出来的小零食。
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干瞪眼。
“我可以来点么?”恺撒说。
他其实不太吃奶酪球这种“廉价的小食品”,但总不能一直干瞪眼下去,得有个人先破局。
阿巴斯愣了一下,把耳机摘下来挂在脖子上。
“奶酪球,我可以来点么?”恺撒只好走上前去,重复了一遍。
阿巴斯没理由拒绝,只好把剩下的半袋奶酪球都递给了恺撒。恺撒在他身边席地而坐,摸出一个奶酪球望空抛出然后用嘴接住,周围的地板上散落着几颗奶酪球,想必在他进来之前阿巴斯也是这么吃的。
一个血统评级a+的混血种,甚至可以凭预判躲开子弹,却会接不住奶酪球,可以想见这家伙在独处的时候有多松懈。
恺撒忽然有点明白这家伙幽灵般的行为方式了,他根本就是在瞎溜达。
他戴着耳机,听着音乐,那副耳机是高保真的不会漏音,恺撒又不敢靠得太近,释放“镰鼬”也听不到。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总是会经过厨房,他听音乐的时候还喜欢吃零食。
由此推论这家伙以往冥想的时候,坐垫后面可能也藏着奶酪球或者橡皮软糖。
两个嚼着奶酪球的男人并肩盘膝而坐,望着窗外,风雪呼啸如地狱,偶尔还有旋风卷着雪片而过,像是雪龙夭矫地飞舞。
“在听什么歌?”恺撒问。
阿巴斯摘下耳机递给他。
歌者的声音略有些沙哑,但歌声空灵飘渺,像是风吹过原野。恺撒对流行乐也有些了解,但这个歌手的作品他没听过,而且听不懂,歌手用的是某种很小众的语言。
“一个用盖尔语创作的独立音乐人,他的专辑卖得不怎么样。”阿巴斯看出了恺撒的疑惑。
“唱的什么?”
“亲爱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达,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如果她还在等我。告诉她我们战死在这里,还带着她给我的情书。亲爱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达,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如果她已不再等我。告诉她我快乐地去了远方,丢掉了她给我的情书。”阿巴斯帮恺撒译成英文。这首歌真的就这两句词,来来回回地唱。
“像是写在什么慰灵碑上的词。”
“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
“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
“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我在里面是鼓手,那时候我的偶像是林戈·斯塔尔。”
“披头士乐队的鼓手?一般人都会喜欢约翰·列侬。”
“我其实不会唱歌,乐器玩得也不好,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就像林戈·斯塔尔。”
“我以前也组过一个乐队,后来解散了。”
“听说过,除了你都是女孩子,后来还因为你闹掰了。”
“这你都知道?”恺撒有些尴尬。
那个电音乐队是学生会舞蹈团的前身,如阿巴斯所说,除了恺撒其他都是女孩子。
恺撒让她们都穿上复古的白裙,营造出弥撒音乐的宗教感,可到了高潮段落女孩们会从长裙里翻出藏好的电音乐器,狂歌劲舞起来,根本就是一群混世的小魔头。
恺撒带着她们去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也曾在巴黎街头演出,读着乐评家骂他们亵渎音乐殿堂的评论笑得满地打滚。
后来闹掰的原因也如阿巴斯所说,后宫分赃不均,搞不定陛下的归属,跳舞最棒的女孩、唱歌最棒的女孩、长得最漂亮的女孩都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是恺撒的女朋友。
吹长笛的那个后来去了茱莉亚音乐学院深造,如今已经是经常登上杂志封面的年轻艺术家了,上个月还给恺撒寄来她个人演奏会的门票,恺撒只是回寄了一张贺卡,贺卡里夹了他跟诺诺的合影。
他不是当初那个叛逆的男孩了,即使去听那个女孩的演奏,他也会选择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默默地听完,不会上台送花,甚至不会打招呼。
“其实我想加入那个乐队,只是想跟大家在一起玩点什么。”阿巴斯说,“不然我就只有一个人呆着,有点孤单。”
“你会是那种害怕孤单的人么?”恺撒揶揄。
阿巴斯怎么会害怕孤单呢?他是武士,是丛林中的猛虎,对于这种人来说,孤单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气息。
“习惯了而已。”阿巴斯笑笑。
恺撒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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