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娘养成学院 · 三
只有一条腿总是跟不上节奏,它属于哈欠连天的诺诺。别人的长腿起落起落,就像孔雀开屏,她混在里面,就像孔雀尾巴上的呆毛。俄罗斯功勋舞蹈家看到一次就挥舞柔软的小皮鞭打一下她的脚腕,她才像一只懒惰的毛驴那样跟上大家。
中午12:00,教学厨房,女孩们穿着白色的宽袖衬衣和巴伐利亚式的围裙,在老师的指导下把黑松露酱灌进一只肥鸡的肚子里再塞进烤炉。一小时后,那些泛着油脂光泽令人食指大动的烤鸡并排摆在老师——那位特意从米其林三星餐馆请来授课的主厨——面前,老师端着一杯红酒从那排烤鸡前经过,向烤制它的女孩点头致意,然后叉下一小块鸡皮放进嘴里,啜饮一小口红酒,对这道菜做出点评。
吃到陈墨瞳同学面前的时候,只剩下鸡脖子和鸡屁股了……因为在整个烤制过程中,诺诺都在不停地打开烤箱吃一点吃一点再吃一点……
下午2:00,日式茶道课,金色鸢尾花学院还真有那么一片日式庭院,从日本引种的寒樱在这里成活了,因为气候迥异所以樱花开花的季节提前了,原木色的地板上花瓣随风滚动。女孩们穿着和服白袜,席地而坐,把翠绿色的茶汁倾入瓷盏。
这门工夫诺诺倒还可以,唯一的问题是她是个闲不住的性格,坐久了就会无聊,于是两个大脚趾在屁股后面互相打架……换作是江户年间的茶道老师,估计连刀都拔出来了。
下午4:00,英国古典文学课,女孩们分角色朗诵莎士比亚的名剧《李尔王》,诺诺扭头望着窗外的大海,期待着把自己晒黑的季节赶快到来。
晚上8:00,盛大的法式晚餐结束后,小型交响乐团露天演奏李斯特的交响诗,女孩们全都换上了夏季礼服,边听边做记录,结束后器乐老师会阅读这些记录,看看学生们对音乐的鉴赏能力。作为淑媛这当然也是必备技能,她们晚餐后的活动当然不能是缩在沙发上,大口吃着薯片看电视,听音乐或者看舞剧还得言之有物。
这是诺诺最放松的时候,她可以神游物外,当作周围的人都不存在,只有不远处的地中海,自己坐在潮声和海风里。
音乐鉴赏其实是要分辨音乐中的情绪,这恰好是诺诺的长项,依靠那种名为“侧写”的特殊能力,她可以从一个错误的滑音中体会出乐手的烦躁,或者从某个漏掉的音符中听出失魂落魄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感觉如此敏锐,不过屡试不爽。有这种本事垫底她大可以随便在报告里写“从犹豫不决的黑管声中我能够体察到某种不安”,器乐老师事后征询乐手,确实验证了诺诺的话。
所以她虽然离开了卡塞尔学院,但还是有人私底下叫她小巫女……这可能是她身上所剩的唯一的、卡塞尔学院的痕迹了。
有时候想想她蛮后悔当时脑袋一热答应了凯撒的求婚,倒不是对凯撒有什么意见,而是从那一刻开始,她的人生就彻底转向了。相比起这种高大上的生活,她倒是宁愿提着铁水管殴打镰鼬,或者缩在那座神经病学院的宿舍里长毛。
听着听着她又困了,来了金色鸢尾花学院之后老是这样,怎么都睡不够似的,以前分明没这么贪睡来着。
来这里之前她也没试过当吊车尾的滋味,要论学院的级别,金色鸢尾花再怎么华丽,跟卡塞尔学院还是没法比,可在卡塞尔学院诺诺随随便便就能保持中上水准,在金色鸢尾花学院她差不多就是最后一名,虽然这里并不排名次。不过没有人会因此看轻她,因为她是加图索家指定的新娘,即使有时候感觉到不善的眼神,也都是妒恨而非鄙夷——恺撒在认识她之前风流倜傥,15岁就开始约会,学院里还有好几位也曾是恺撒的约会对象,为他朝思暮想,可他今天跟你在纽约看歌舞剧,散场后携手在微雨的街头漫步,明天你再打电话,他已经飞去热那亚海玩帆船了,好像昨晚那情意绵绵的雨中漫步根本没发生过似的。
真不知道这颠三倒四的中国女孩凭着何等媚功,居然把恺撒那种不靠谱的男朋友牢牢地拴住了,让那艘东游西荡的帆船从此就不远航了。
诺诺倒不是故意散漫,她虽然不喜欢这学院的调调,可她既然同意了加图索家的方案,就会履行诺言。何况这里跟外界是完全隔绝的,网络电话都不通,唯一获知外界消息的方式是纸质媒体,报纸和杂志,以便女孩们摆脱网络社会,学会优雅的生活方式。这对诺诺来说跟蹲监狱没什么差别,越早离开越好。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就是跟不上大家的节奏,大概是因为根本没有流淌着“蓝色的血液”,做什么都照猫画虎吧?
(作者注:蓝血,是指贵族的血液。这个典故出自西班牙皇室,意指贵族肤色惨白,静脉血管在皮肤下呈蓝紫色。也有说这是因为银中毒或者铅中毒,当时的贵族使用大量银器并用含铅的化妆品。)
或者说,当你不喜欢做什么的时候,勉强自己也没用。你想要装得驯服,可你心底那个倔强的女孩在大声说不,露出她雪白而锋利的虎牙。
麻质挎包里传来了轻微的震动,诺诺从敞开的包口往里瞅了一眼,不由地露出点开心的神色。不是手机,金色鸢尾花岛上是不允许手机这种东西存在的,而是那个圆头圆脑的小闹钟。它震动报时,告诉诺诺现在已经是晚上10:00了。
金色鸢尾花学院执行非常严格的作息制度,不管多重要的课程晚上10:00都得结束,免得学生们睡不够第二天没精打采。
可诺诺还是睡不够,因为只有晚上10:00以后她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可以偷偷溜去海边游泳,以她在卡塞尔学院所受的训练,保安们是不可能发现她的。
她有时候很讨厌那个小闹钟,可又总是把它带在身边,让它在包里无声地报时,这道理就像所有百无聊赖的人都会频频看钟。这台闹钟也真结实,每天早晨跟诺诺玩追逐战,还被狂摔,居然运行一切正常,贱、顽固又忠诚。
这是她21岁那年的生日礼物,路明非送的。
认识恺撒之前诺诺还是能收到很多生日礼物的,那时候她疯疯癫癫地漂亮着,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就像一只红鸟,自由地飞过天空,好多人都想抓住她。后来恺撒抓住了她,那些人就都消失了。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因为脑筋清楚的人都不愿打一场绝对不可能赢的战争,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的礼物了。恺撒是个送礼狂魔,一年365天,有1/3的天数都能找出送礼的理由来,比如初次见面纪念、表白日纪念、情人节圣诞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的“塔库鲁鲁节”……
而且恺撒绝非只懂送奢侈品的土豪,虽然他偶尔也会拿出譬如全球限量仅一件的梵克雅宝胸针来,但更多的是譬如一颗雕花的狼牙,那头狼是他自己在阿尔卑斯山南麓射杀的;一本书,书中有个跟诺诺相似的角色,那本书是他自己写来练笔的。
总之每件礼物都心意十足,唯一的问题是类似的狼牙他好像也送过金色鸢尾花学院里的其他女孩,反正一头狼绝不只有一颗牙……
不过区分还是有的,送诺诺的那颗上面刻着一行拉丁文,“真爱永恒”之类的意思,送给另外那妞的上面刻着一行《圣经》上的训诫,人家姑娘原本以为跟他是暧昧的男女关系,看礼物却觉得是教友之间的相亲相爱,气得把高跟鞋的鞋跟都给跺折了。
在恺撒如此高大上的礼物攻势下,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一个是她唯一的闺蜜苏茜,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她可是那种听琴声都能听出乐手情绪的小巫女,路明非再怎么满嘴烂话,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的心事。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喜欢过她的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的餐厅,路明非只是其中之一。
对于男孩来说,爱上女孩太容易了,只要对方足够漂亮,就能有一千一万个理由在见她的第一面情愫暗生。那些理由也许是她的开朗活泼,也许是她的博学恬静,也许是她不经意间流露的寂寞,当然,这一切都得以漂亮为前提。
而且多数男孩都会在还没长大的时候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孩,就像大学一年级的男生总觉得三年级的师姐比同为新生的小土妞们有魅力,因为师姐懂得打扮懂得把自己当作女人来看待,受伤过失落过,所以能不经意间风情万种。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级,他们就会喜欢上一年级的师妹,因为师妹傻傻的萌萌的,而且总会变得风情万种。一个在别人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当然不如一个女孩在自己手里变得风情万种。
所以诺诺想自己就是路明非生活里的一个过客,她当这个过客也好,至少她不会欺负那个笨蛋。
总有一天路明非会喜欢上某个师妹,或者就是同级那个叫零的俄罗斯女孩吧,诺诺觉得零不错,多年之后同学聚会,路明非可能会自嘲地说师姐我当年还暗恋你嘞!诺诺也会一笑而过。
所以她既不揭穿也不回避,只是有时候取笑他几句,比如那天她生日,路明非从早到晚看她的眼神都躲躲闪闪,他从不背包,那天却背了个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是个大盒子。
诺诺那颗恶作剧的心一下子就蹦跶起来了,吃晚餐的时候大大咧咧地走到路明非身边把餐盘放下,猛拍他的肩膀,当着众人的面大声说,“喂!你不是我的马仔嘛?要有马仔的觉悟啊!今天是我生日,你没有孝敬?”
看着这家伙窘毙了的神情,诺诺差点没忍住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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